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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如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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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16什么是编号?

这笔钱如何追回?

2001年,我父亲给了母亲3万元钱,母亲当着我与妹妹将钱全部交给弟弟保管,但没有让弟弟签字,现在想要回,但弟弟不承认收了这笔钱,请问这笔钱如何追回?

咨询者:fa114076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25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5 21:10
魏国鹏
你母亲当着你与妹妹将钱全部交给弟弟保管,这属于保管法律关系,不是债务关系,不需要欠条来证明,保管关系只要有证人证明即可,你弟弟对该钱财没有所有权,该钱财属于你母亲所有,你母亲在想收回的情况下,你弟弟无权再继续占有,否则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你母亲属于寄存人,可以随时把寄存物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六条规定: 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1-25 23:09
牛国荣
你母亲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你弟弟返还,你与你妹妹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01-26 15:49
郝江
搜集整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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