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无法协商可提起诉讼要求过户
我有一辆捷达车2011.3.14号买的新车,结果6月份被别人开着出了交通事故,他的我全责车况损失严重,修车开始是肇事者垫付的,后来保险公司全给报销了··打到了我的账户上,2011.10月底交通事故算是处理清楚了,在这期间车子一直还在对方手中,因为交通事故都是他全权处理的,对方觉得自己花了那么多钱不合算就商量着吧我这辆车给买了,当然我的新他开着出了这么大的事故我也不想留了。
结果2011.11.1号我俩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协议,车子卖给他了,约定30天之内过户,(由于车子是贷款车,我在这期间申请提前还款解除抵押)过户费用由买方出,11.24号我这边抵押已经解除,我就给买方打电话约时间过户,但是他以修车为由不能去推了三天,三天后他依然说修车呢不能去,并同时还说修车费用太高让我替他出一部分,被我拒绝了。
因为我们协议上写的很清楚我不承担以后的修车费用及交通违章。事后再打电话欠费联系不上了,所以很着急我不知道是他故意不去过户还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现在已超过了合同签订的日期。我想知道假如他一直不去过户今后车子出了交通事故我有没有责任?那么他一直不去过户我该怎么办??怎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今后车子的保险费用他一直不去交与我有没有关系···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