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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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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3022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司机开我的车 当天晚上撞人了 司机应害怕就没停车 对方住院了 第二天早上 交警队找到我 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 随后我去医院看了伤者 我看到诊断是头皮有血清 别的没什么毛病 输的是盐水 伤者没什么事情 她只是说全身疼 发软 我为了少一些事情 就是给她出医药费 但是现在已经花了一万多了 明明就是没事儿啦 她还一直住院 我不想这么一直拖着 就跟她商量着 了事就得了 可是她还要问我要五万 这我就不能给了 因为她明明就是讹钱了 后来这事情我就不管了 司机自己处理 可现在司机也没钱 交警队按正常手续 给司机办拘留 对方不服 说是要上法院告我 我想知道 这个事情还跟我这个车主有关系吗 ?我有什么责任 该负什么责任 ?

咨询者:fa302574山西
[咨询时间:2011-12-0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杨长喜律师
[地区:河南-洛阳市
手机:13015580286
积分:6882
]
回答时间:2011-12-03 19:22
杨长喜
1、跟车主有关,因为你是雇主;2、你应在较强范围外承当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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