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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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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912什么是编号?

子女继承权

请问律师?我家中有四个姐姐、一个哥哥和我六兄妹。

大姐二姐和哥哥是母亲前夫所生,我们后面三姐妹是我父亲所生,在我十岁那年父亲去逝了,此前我哥已经继承了外祖母的遗产,同时户口也迁至外祖母那里,父亲去世时我们三姐妹都没成年,母亲写下了一份由我哥把父亲的后事料理,财产归他的字据,在我们三姐妹成家之后还可以继承我父亲财产的权利吗?谢谢!!!

补充说明:
除了遗产外还可以要我哥补偿我未成年时的所有不偿吗?因为他没做到长兄如父的责任。
咨询者:fa302464湖南
[咨询时间:2011-12-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钟桂明律师
[地区:江西-赣州市
手机:15979743111
积分:2004
]
回答时间:2011-12-03 09:20
钟桂明
你们应该有权继承你们父亲那份遗产。
陈瑜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797388
积分:2979
]
回答时间:2011-12-03 11:23
陈瑜
在遗产中除去你们生活到成年的必须费用,再分配遗产,你哥没尽义务,遗嘱没有效力。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以帮助你,打我手机咨询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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