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拿回来。电话:13910669621(全中胜律师)
我家在广州,在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我爷爷的妹妹从未回来过住,我年19了,见过她的次数绝对不多于3次,她还承诺不要房屋了,因为她已在香港居住了,接下来我们回迁了,她觉得有利可图,所以就回来争房产,因为当时没有任何书面记录,所以没有证据,再加上当时开发商分给我们的房屋面积是大了,我们一家人贴钱买了,她现在回来分屋,连我们自己补钱买的面积也要分了,买的时候因为没公证,所以现在我们一家都很烦恼,自己家的人骗自己,现在都什么世道了?请各位大状指点迷津,跪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