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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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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61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方面

我与用人单位在上班一年半后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是用人方单方面的,当时想大家都签就签了吧。

签订后公司每月补贴110元的养老保险费,再每月扣200元的保证金,合同规定此保证金在三年期满后在一次性返还。

因家庭的原因,在合同未满的情况下,提前2个月向公司负责人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了辞职报告,当我完成手头所有事务,拿着押金条向公司要回保证金时,公司负责人以合同未到期,并且是主动提出辞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看着自己辛辛苦苦的工资成了白条,心里很委屈。

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合法吗?我要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咨询者:fa114133安徽
[咨询时间:201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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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3 22:38
魏国鹏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作为劳动者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公司即可,不需公司的批准。公司扣留你保证金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你有权要回保证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保证金,或者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回保证金。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1-23 22:4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10-01-24 09:18
周光成
你有权要回保证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0-01-24 14:05
刘江
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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