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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售后公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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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售后公房的判决

我与妻子离婚,妻子打官司要求分割房产,房子是我单位分给我们一家三口的,后来以我的名义买下的售后公房,现在法院判决我和妻子成全各半,那么儿子的权益有谁来保护。

咨询者:fa301936上海
[咨询时间:2011-12-01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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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12-01 11:05
韦渊卿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94方案买下来的,则法院如此判决肯定有误,因为你儿子成年后可能会向法院确认房屋共有,但如果不是根据94方案买下来的房子,则法院如此判决是由依据的,因为你把产权买下来以后就是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儿子判给谁,就和谁一起共同生活,如果不能共同生活,则法院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出发,可能会将房子判给抚养儿子一方,然后由另一方予以补偿。
如还有不清楚的,本人上海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常敬泉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816437460
积分:310
]
回答时间:2011-12-01 21:39
常敬泉
你儿子是有居住权的。他的权益没有受到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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