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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是这样的,一个不到三岁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小帆帆,爸爸说喻意一帆风顺,被开水轻度烫伤,就被送到县城一家烧伤烫伤专科门诊去救治,没有经过各种化验就开始治疗,过了一天小孩就开始发高烧,持续几天高烧不退家长担心会烧出并发症多次要求接转院,但主冶医生说没事,发烧正常。
接下来几天还是发高烧四十度,医生就让小孩多次服用瑞止清退烧,出汉后又高烧,家人太担心又再次要求转院,院方还是强调一切正常,但家属发现孩子身上起了许多小浓胞,就问医生为什么,都发烧十天了,怎么还烧,医生说感染期就这样过了感染期就好了。
家人很担心怕孩子烧的时间长了再把大脑烧坏了,只能强制把孩子转到了济宁地一人民医院。
到了那里,孩子还在发高烧,医生说是感染造成的就直接办了住院手续,住进了普通病房,当时孩子爸爸还问住多长时间,医生说还要住半个多月才能好,这时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松了口气。
下午4、5钟住进医院的,到了第二天5、6点钟医生说要化验血,报告出来后,没说什么,中午又抽血化验。
家人觉得纳闷老化验到底啥问题,光打消炎也不给我们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下午4、5钟又抽血化验,化验几次后傍晚家人发现小孩有点不对劲,医生这才采取了措施,把孩子送进了监护病房,儿童的监护病房住满了,帮我们找了一个大人的监护病房,6点住进去的,到了凌晨2点小孩就已经不行了,死亡了。
当时小孩被推进的时候孩子还摆弄氧气管的,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中午的时候孩子还吃了半个鸡腿,半碗豆汁呢?对家人来说简直是睛天霹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我们觉的济宁人民医院治疗不得当抢救不及时,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死亡后尸体也被济宁医院处理了。死亡后尸体也被济宁医院处理了我们想讨个说法,就是一个小小的烫伤孩子就这样命都没了,孩子到今年十月十八就满三岁了,还么一个可爱的孩子还没来的及看清这个世界就这样离开了,离开时眼睛里还含着泪水,多么想留在爸爸妈妈的怀里享受她应该得那份爱,可惜永远.....没办法我想请求律师们给我们出出主意该怎样讨回一个公道,孩子死的好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