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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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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2057什么是编号?

经济补偿金

我于2001年10月22号参加的工作,在单位工作10年了,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单位改制不签订合同了,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咨询者:fa301627青海
[咨询时间:201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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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永远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610881819
积分:7550
]
回答时间:2011-11-30 10:39
王永远
按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补偿,半年以下的补半个月工资!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30 11:50
陈平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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