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已经积极进行民事赔偿了,而且给付的数额已经超过了伤者的实际损失,是不需再承担民事责任了。即使伤者又到派出所立案了,你朋友对其造成的伤情不构成轻伤,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你朋友对其构成轻微伤,但是由于你朋友积极进行了民事赔偿,所以也不会再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了。
没事的,对方从其产生的医药费来看,是不构成轻伤的,不要担心,积极做一下伤者的工作,公安局不会追究你朋友的责任的。
没事的,对方从其产生的医药费来看,是不构成轻伤的,不要担心,积极做一下伤者的工作,公安局不会追究你朋友的责任的。
我朋友昨晚因口角在工作中把同事打伤,在人民医院治疗用了700元,今天下午经调解达成协议赔偿4000元(包含700元医疗费)。
但今天晚上突然接到警卫室电话说伤者有立案了!这样的情况我朋友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我们该怎么做?谢谢大家了
有知道的请速回复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