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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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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883什么是编号?

房屋转让

假设甲某把房1卖给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把房1交给了乙使用,并给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没有到房管部门和土管部门办理变更产权登记,请问,此房屋所有权归谁?假设甲某再次把房1卖给丙,能否成功办理产权登记给丙?如果成功的把产权登记给了丙,丙能否把乙从房1中赶走?假设丙把乙从房1中赶走,则乙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咨询者:fa301553福建
[咨询时间:2011-11-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福猛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6927210
积分:23678
]
回答时间:2011-11-30 13:26
陈福猛
为办理过户的,产权尚未转移。
陈奇斌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720890151
积分:43451
]
回答时间:2011-11-30 22:04
陈奇斌
!为办理过户的,产权尚未转移。
陈富盛律师
[地区:福建-漳州市
手机:13695916475
积分:2376
]
回答时间:2011-12-01 17:27
陈富盛
你好,卖给乙的合同有效,虽然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房屋已经实际交付乙。卖给丙无法过户。
周兴芳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075837906
积分:5949
]
回答时间:2011-12-03 16:13
周兴芳
请带上资料当面咨询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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