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每个季度的孕检是否合法(户口在农村,已生育一子,不准备再生),以前是一直参加的,但是因为最近搬家具体在什么地方检查问了很多部门都说不知道,户口所在地说没在现住居地检查就必须回户口所在地检查,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我身边的同事,有户口还在农村的有户口已经在合肥的,生完孩子之后一直没有参加什么所谓的每个季度的孕检,也没有所说的上环之内(本人已上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