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重伤,肇事方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昏迷一周,脏器脾破裂切除,颅骨骨折3x5厘米,经认定为7级伤残,但肇事者在报警做完笔录后藏匿,不履行救助义务,不承担受害者医疗抢救等费用20余万, 这样算不算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民事赔偿责任追究)而逃逸? 够上交通肇事罪么?刑法所说的交通事故造成他人直接财产损失,除了受害者车损5万元,医药费算么?这个算重大交通事故么?肇事者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够得上过失致人重伤罪么?还有追究法律责任和肇事车辆未年检没有任何保险有关系么?(比如说当年11月份发生的事故时还未年检,而上一年度有年检记录).如果受害方提起诉讼,该以什么罪名对肇事方提起诉讼呢?可以两罪并罚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