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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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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489什么是编号?

合同是否有效

2005年11月21日我公司与内蒙古庆华集团煤化公司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屡次催要审计费无果,2011年庆华集团依据2006年3月22日建设部第149号令的规定分公司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由,诉讼与我公司订立的造价咨询合同无效,我公司应如何应对?

我公司的全称是: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润通分公司。

补充说明:
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咨询者:fa301152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27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27 17:49
魏国鹏
公司签订合同的名义只是形式问题,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你们的合同是事实存在的,双方应该承担各自的权利义务,实体内容不违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对方无权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你公司应该积极应诉,委托律师提起反诉,要求依法履行合同的义务,支付审计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27 20:56
陈平凡
你好!合同有效,属于表见代理。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王强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8204831685
积分: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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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02 10:29
王强
法律规定,公司签订合同必须要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要有相应的权利,包括法定权利和授予权利,现在既然法律规定造价咨询分公司不享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其签订的合同当然无效。我曾经就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最后对方在知道要败诉的情况下与对方达成和解。
建议你公司还是慎重考虑此事。
王强律师于 2011-12-02 16:21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杨玉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9073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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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02 10:44
杨玉
建议调解,分公司签订合同已经超越自己的权利范围。如对方追认还可以,得不到追认很显然是无效合同!
孟建颖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919742081
积分: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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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02 11:44
孟建颖
合同应该无效,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订立合同资质的,合同主体不适格,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胜算不是很大,而且现在地方保护主义很严重,我们山东也不例外,如果在山东诉讼还有一点点可能,不过为了公司利益还是三思而行,不要因小失大,和解才是上上策。
陈其伟律师
[地区:山西-大同市
手机:15048318347
积分: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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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1-12-02 16:58
陈其伟
合同无效的!我曾经就审理过类似的案件,也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但是你们公司的特殊是在造价咨询公司,你做为一个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我国建设部的明确规定是有限制的,而且你起初签订合同时又无总公司的授权,你总公司的合法资质也只能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同样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连起码的资质都没有,这个业务你们根本就不应该接!
同时具体案件我不清楚,但从你们公司的名称来看,总公司都好像没有资质,是没有经过改制的,所以若如对方发现这个问题,向建设部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话,那时候你们就更加被动了。
所以建议还是尽早的和对方和解吧。
陈其伟律师于 2011-12-02 17:1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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