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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辞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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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22什么是编号?

员工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辞退问题

进公司6年了,现在得了病,不能出大力,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岗位,这样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辞退的话要不要补偿?补偿多少?

如果还是想这家公司做事,可以要求调职位吗?

咨询者:fa11387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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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20 16:57
魏国鹏
1.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如果你还想在这家公司工作,你有权要求调动职位,法律依据是上述规定的第(二)项规定,如调到职位后,你能够胜任的,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22 18:59
熊世松
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是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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