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我该起诉离婚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7106什么是编号?

我该起诉离婚吗

我和老公结婚四年,可现在感情已多次破裂都因经济问题,而现在我们有一个两岁的儿子,而他在一年前失业了一年无法抚养我们母子,一直靠自己打工赚钱维持生活,而他因无业时炒股亏了现欠银行八万元,现在工作收入无法还清欠款,我多次提出离婚而他需要我赔偿在我身上和儿子身上的用过的钱,自结婚以来我们很少相处一起都是分居两地,现在我只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并需要他给予抚养费,而不想与他承受债务,我要怎么起诉离婚才能是对自己最好的结果。

咨询者:fa113847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1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9 23:12
魏国鹏
1.你们分居两年了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条件,你可以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男方因无业时炒股亏了现欠银行八万元,属于他的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你没有义务偿还。
3.你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在2周岁内,孩子必须判给女方。如果孩子在2周岁以上,由于孩子以前长期和你生活,法院也会判给你的,有对方承担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低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22 19:01
熊世松
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