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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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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1003什么是编号?

工伤赔付咨询

我在湖南省永州市,08年鉴定为9级工伤,当时医疗补助给了1万5左右。

在原企业工作13年,最近想辞职,请问能得到多少单位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怎样算的?我请假不打辞职报告离开单位,公司能单方解除合同吗?如果没有离职手续不知道影不影响和新公司签订合同?盼答复 谢。

补充说明: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不是就是我伤愈给的那1万5?如果是,离职是不是就只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没有时效?谢
咨询者:fh7319湖南
[咨询时间:2011-11-2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29 15:43
陈平凡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将影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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