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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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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707什么是编号?

人伤事故

我是机动车对方电瓶车,现在交警认定书上是电瓶车全责而且电瓶车车主也受了伤医院费用我也垫付接下来改怎么处理?(今天要去交通队处理,车辆被扣)谢谢!

咨询者:fa300456上海
[咨询时间:2011-11-2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艳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76320
积分:1671
]
回答时间:2011-11-24 10:38
陈艳
可以交押金提车
王晔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774377655
积分:1005
]
回答时间:2011-11-24 14:34
王晔
交押金提车
罗东升律师
[地区:上海-普陀区
手机:13671583627
积分:623
]
回答时间:2011-11-24 15:50
罗东升
您好。
你无责任,你个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的费用可让对方返还。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1-11-24 18:14
李军
你无责,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警队应当返还被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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