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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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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67什么是编号?

要回我的钱

我在2009年12月30日在某健身俱乐部办了一张会员卡,可是办卡的第二天他们就宣布破产了,当我得知此事时已经是2010年的1月5日。

于是我便向他们的经理要回我办卡的钱,经理却让我等着,明明是她们的问题,为什么让我等着?而且既然他们已经申请破产了,为什么还要为会员办卡,我是否有权让他们立即归还我的会员卡费?

咨询者:fa113770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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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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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曹志存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81690560
积分:158
]
回答时间:2010-01-18 19:51
曹志存
完全有权利要求立即归还会员卡费,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要求解决,不行可以起诉。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01-18 20:02
郝江
有权利要求立即归还会员卡费
李永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01568324
积分:98
]
回答时间:2010-01-18 20:53
李永军
由于俱乐部是在你办理会员卡的第二天才破产,你的债权按照破产债权进行分配。可能得不到全额的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8 21:50
魏国鹏
企业破产的决定依法应该在30日前就通知了企业,该俱乐部在明知自己破产的情况下向你出售会员卡,属于合同欺诈行为,你和俱乐部属于健身服务合同关系,你可以以企业合同欺诈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你的会员卡费,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及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1-18 22:20
牛国荣
你有权利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卡费。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0-01-19 09:52
李建成
你可以要求退还你的费用。
韩健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910297284
积分:126
]
回答时间:2010-01-21 15:23
韩健伟
可以。但要据我的经验,你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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