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职工郑某上月因病死亡,提出继承其遗产的有其妻(45岁)、大儿子(前妻所生-17岁)、小儿子(后妻所生-14岁)和郑某母亲(76岁,已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贴,尚有三名子女)。
请问:1、其母亲是否在本例中享有继承权。
2、郑某妻子在遗产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人,其分割比例如何确定为宜?
3、二子比例又如何确定、
望不吝指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