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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 尾骨骨裂 如何维权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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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39什么是编号?

被打 尾骨骨裂 如何维权和要求赔偿

1月7号 自己的二手车 以2万元的价格 出售给对方 当时车款付清 对方把车开走 一个星期后 我见面给对方车的产证和登记证明 协助对方车辆过户 可是对方一起来了 5 6个人 当即要求退车 并一起对我进行殴打 我开车带我老婆一起去 见面的地点是个路口 我没让老婆下车 对方对我进行殴打的时候 我老婆要拨打手机报警 对方的某人拿砖头对着我老婆 威胁 说要报警就用砖头砸她 或者砸我 把我打过之后 威胁 让我退钱 处于自己和老婆的人身安全 我被迫同意 而后他们带我夫妻俩去另外一个地点 要求我见车付款 我说身上没带钱 一时拿不出 对方又要打人 让务必拿钱 后来对方提出 把我自己开去的车 和我卖给对方的车一并留下 作为抵押 让我一周内 带钱来取车 我被迫同意 对方可能也是怕我不承认这份协定 带我去了附近派出所 说再那写协定 到派出所后 对方很多人 留在派出所门口 对方的3个人和我夫妻俩去派出所里面 我咨询了柜台内部警务人员 警务人员称 让我们自己协商 并未受理 我本来想可以得到警察的帮助 却,,,, 这样再派出所 的一个小房间 没有警务人员的监督下 签了协议 内容为 同意一周内退钱给对方 对方负责我在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医药费 然后 我提出是否需要派出所出具证明 我还是想寻求警务人员的帮助 对方称不用 因为派出所外还有对方的好几个人 我和老婆怕继续受到伤害 再协议上签了字 然后在我老婆的要求下 对方带我们去了医院 我头部被击打 鼻梁 颧骨 额头 身体 都受到伤害 鼻子出血很多 最严重的一项为 尾骨骨裂 医药费是对方负责的 离开医院 我们夫妻俩个再次回到派出所 进行报案和备案 派出所给做了笔录 以作为律师起诉对方的有利证据 现在我因为尾骨骨裂 行动不便 不能自己穿衣服脱衣服 不能平躺 不能坐 也算生活不能自理 我现在想追究对方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也想知道自己当时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自己是否需要旅行约定 退钱给对方 还有我可以对对方要求多少赔偿 不知道如何去解决这件事 感到无助 希望律师给我分析下 帮我出下主意。

咨询者:fa113722上海
[咨询时间: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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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0-01-18 08:32
田军
申请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8 08:53
魏国鹏
1.对方殴打你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下列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你的伤情构成9级伤残,可以获得的残疾赔偿金是(根据上海市赔偿标准):26675元X20年X20%=106700元。
其他各项费用需根据你的实际花费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的方法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1-18 10:16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1、你可以先申请伤残鉴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尾骨骨裂,属于重伤,对方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你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各项费用。
3、当时签的协议属于受胁迫,确定无效,你不必履行约定 退钱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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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胜利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837125617
积分:924
]
回答时间:2010-01-18 10:26
张胜利
申请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维权策略。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0-01-18 10:30
任济舟
第一,如果你的伤构成轻伤,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第二,如果没有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本律师专业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0-01-18 11:20
李军
1、既然已经报警,应当要求警方尽快立案处理,并及时验伤。若构成轻伤的话,可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从你的描述判断,应当能够构成轻伤)对方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
2、同时,可要求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
3、你由于是在受胁迫的状态下签署的协议,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协议。你应及时起诉要求撤销该协议。
4、建议尽早委托律师处理,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孟庆红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776666532
积分:2042
]
回答时间:2010-01-18 15:46
孟庆红
要求赔偿医疗费 营养费 误工费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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