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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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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236什么是编号?

失物认领

我于9月3号丢了一个钱包,当时认为是被偷了就没去派出所。

巧遇在11月22号捡到钱包的热心人告诉我钱包他拣到了交给派出所了,但是我去派出所认领也找到了登记。

但是钱包和里面的东西都没有了,里面有身份证和现金,我是外地人,也办了暂住证,号码也没换过。

派出所给的理由没联系到人。派出所给的理由没联系到人东西已经清理掉了。派出所给的理由没联系到人东西已经清理掉了找不到了,还在办公室里翻了柜子说没有。

难道派出所没有专门放这些东西的地方,时间不到三个月就把东西处理掉了,而且是去向不明?

咨询者:fa299948江苏
[咨询时间:2011-11-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1-11-22 22:49
刘建平
可以要求派出所找回来的。
蔡瑰律师
[地区:上海-卢湾区
手机:13815511363
积分:218
]
回答时间:2011-11-23 10:37
蔡瑰
派出所有责任把东西归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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