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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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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141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金问题

您好,我于10年底购买第一套期房,合同上签的是8月底交房,但是房子直到11月份才完工交房,而我由于房贷要到12月初才能下来,开发商不同意我拿房屋延期违约金,说是我的贷款也没有按期到账,并且合同上有小字部分说贷款要在10个工作日内要到开发商帐户,开发商也延期交房,双方都违约,就不用付延期违约金,请问是否合理?因为我当时根本就不知道银行是不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将贷款到账的?我是否有权利要延期违约金?

咨询者:fa299773江苏
[咨询时间:2011-11-2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1-22 15:33
吴君瑜
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开发商违约在先,可以主张违约金的赔偿。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1-11-22 17:04
刘建平
可以要求违约金的。
陈平凡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397516088
积分:29816
]
回答时间:2011-11-22 17:25
陈平凡
你好!开发商违约在先,可以要求违约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陈平凡律师于 2011-11-22 17:27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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