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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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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70128什么是编号?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孩子被判给女方,男方贴抚养费。

但是现在女方要求改孩子的姓,现在双方协商后男方不贴孩子的抚养费。

双方写的协议在法律上能成立吗?

咨询者:fa299837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22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11-22 15:12
陈晓云
双方同意的,可以。 不过孩子抚养费增加,女方经济条件状况不好时,女方仍有权另行要求抚养费。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回答

3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1-22 15:26
邹兵
协议有效力,建议公证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11-22 15:31
吴君瑜
抚养费问题双方可以约定,写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22 21:36
刘子若
对于小孩抚养费分配承担比例,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书的形式进行具体约定。对于小孩改姓,必须要夫妻双方书面同意才可以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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