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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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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8什么是编号?

婚姻

我有个表姐是在去年十月结的婚,但是婚后,两个吵架,他老公打了她,后来,她就搬出去了住了,然后一直分居到现在,现在,我表姐想离婚,但是他老公说要把婚前去我姐表送的一些东西都还给他,

还有在结婚的时候,我表姐收了5000元人情费,也要还给他,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是什么样的

非常急

咨询者:十团天津
[咨询时间:2008-11-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任景林律师
[地区:天津-宝坻区
手机:13820822008
积分:687
]
回答时间:2008-11-07 18:35
任景林
首先,因为你表姐结婚时间不长,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对于其夫婚前赠送的钱物问题,如果属于彩礼,法律规定只有在不返还导致生活困难时才酌情返还,否则不予返还。其它类钱物更不再法律保护范围之内。至于收的人情费没有法律规定退还,可退也可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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