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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车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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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697什么是编号?

以车抵债

a欠了b的钱,b要求用车抵债.

但a的车为北京的牌照,无法过户.

请问抵债后,如果在没过户的情况下,车辆出现事故,a有责任么?

如果签署任何情况发生事故都与a没有关系的协议,这个协议有效么?

以上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以上待您的回复!

以上

咨询者:fa299387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2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11-21 12:11
殷国丰
抵债后,如果在没过户的情况下,车辆出现事故,可以将上述事实约定清楚,a就无责任了。
如果签署任何情况发生事故都与a没有关系的协议,这个协议有效。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规避你们合作中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隐患,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起草协议书 可与我联系,助您起草!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1-21 12:13
赵江涛
您好:
可以约定。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11-21 12:37
魏国鹏
1、抵债后没有办理过户的,出了事故仍由车主a承担责任。
2、这个协议的内容是与现行的法律抵触的,所以是无效的。
3、最佳的方案是由b为a提供其他财产担保,如果不偿还债务,该财产由b所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夏尔棋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910663692
积分:640
]
回答时间:2011-11-21 12:47
夏尔棋
你好
可以约定,但是有风险,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1-21 20:30
牛国荣
a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签订的协议对a与b之间是有效的,对外是无效的。在车辆进行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建议起诉到法院以法院判决进行过户。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21 22:33
刘子若
可以参考《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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