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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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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58什么是编号?

公交事故

我是公交司机,在转弯时(车速很慢)有一乘客没抓扶手摔伤,我应付多少责任。

咨询者:fa113565河北
[咨询时间:201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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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5 17:57
魏国鹏
受害人由于没有抓扶手发生了摔伤的事件,其本身有义务抓扶手保证自身安全。你没有违章行为,没有法律上的过错事实。受害人的自身行为是受伤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受害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你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建海律师
[地区:河北-秦皇岛市
手机:13780389167
积分:644
]
回答时间:2010-01-16 15:28
张建海
如果你没有违章等过错的话,你至多承担1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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