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区片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实际征地情况的差异性,确定区片间补偿标准的差距为2万元/亩,最后制定出广州市耕地类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分别为12万、10万、8万、6万元/亩四个类别的价格标准。位于市中心的越秀、海珠、荔湾、天河以及白云I区(除人和镇、太和镇、江高镇、钟落潭镇外)等5个区域的耕地最低补偿标准最高,为12万元/亩(约180元/平方米),园地标准为9.24万元/亩,林地4.2万元/亩,养殖水面10.8万元/亩,未利用地3.72万元/亩。也就是说,在这些区域征收耕地,一般每亩补偿不得低于12万元。而保护线最低的为花都区Ⅱ区的梯面镇、赤坭镇、炭步镇以及整个南沙区,耕地最低补偿为6万元/亩(约90元/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