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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与遗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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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928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与遗产问题

母亲去世了,父亲还在,子女4人,想卖房子,涉及什么法律问题?都有什么法律手续要办?是否一定要办公证说明母亲的遗产怎么分配才能卖?

咨询者:qnwgn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15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15 05:51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该房子的权利人在出卖该房子时,都应在过户文书上签字;正常房屋买卖不必要办公证。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0-01-15 07:52
单薇
所以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然后可以卖房。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0-01-15 08:51
倪振杨
需按法定继承办理,如何卖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5 09:09
魏国鹏
房屋的一半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另外一半属于父亲和子女的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房屋的一半发生继承,现在父亲享有房屋的五分之三的份额,4个子女各自享有房屋的十分之一的份额,应该按照这个比例分割和继承,公证处在房产继承和分配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才能为你们办理公证手续。
你们可以书写一份继承财产分配协议书,公证处就给与办理了。关于继承财产的分配比例,可以按照上述法定分配比例办理,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分配比例。
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郝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749477
积分:4056
]
回答时间:2010-01-15 10:02
郝江
必须先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才能买卖该房产
王立波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3945122787
积分:182
]
回答时间:2010-01-16 18:24
王立波
本案办理分三步,第一步需要先确定房子的权属,是父母的,还是父母与子女共有的,如果是父母的,直接继承,如果是共有的,要先析产后继承;第二步需要办理继承手续,确定各自的份额,继承房子是父母的,母亲去世后,房屋的一半发生继承,现在父亲享有房屋的五分之三的份额,4个子女各自享有房屋的十分之一的份额,如果房子是共有的,要先析产确定母亲的份额,然后继承;第三步卖房子,凡是对房子有产权份额的人都应当同意并签字才能卖。
律师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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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250
]
回答时间:2010-01-17 09:38
涉及遗产继承的问题。
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协商签订协议,明确该房权属,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再出手转让,最好办公证,否则,其真实性、合法性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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