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跨国收养需要三类手续。一是具有州里的办理收养的代理执照。二为向移民局递交收养申请书(I-800A)和去广州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I-800)。三是获得中国收养中心的批准书。为了获得这份批准书,申请人必须向中国收养中心提供夫妇的出生证、结婚证、健康证明、财产证明、工作证明、无犯罪证明、家庭调查报告(home study)和移民局的批准件。这些文件都需要在美国做三级认证。文件经过地保官(Public Notary)公证后,然后拿到县法院、州法院和纽约中国领事馆认证,认证文件要寄到北京。收养人必须符合中国规定的条件,如收养婴儿的父母不能超过50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等等。详细情况请咨询美国驻中国使领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