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符合二胎生育条件,二胎证已经办下来了,发证日期是今年4月中旬,宝宝今年9月中旬出生的,请问我们去落户时应该罚款吗?当时办证时找人办的,现在那办证的人说让我们改改出生证明,如果不改按国家政策落户时罚款吗?上级会处罚办证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