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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楼房建筑问题,高空坠死,如何寻找责任人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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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832什么是编号?

因楼房建筑问题,高空坠死,如何寻找责任人及赔偿

楼房建好至今三年,护栏锈烂,人靠在护栏上打电话从高处摔下致死,建筑此房的是挂靠在开发公司名下的私人所建。

如需赔偿应该找哪方?

咨询者:fa113339江西
[咨询时间:2010-01-1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12 14:28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应将开发公司与建房的私人一并告上法庭.
陈长根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3979851221
积分:309
]
回答时间:2010-01-12 14:54
陈长根
追究房东或者房屋管理者的责任。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1-12 16:55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可以将该私人和所挂靠的开发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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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0-01-12 21:42
牛国荣
应该找建筑该房屋的管理者和所有人进行赔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2 22:37
魏国鹏
本案既属于违约纠纷也属于侵权纠纷,可以同时追究开发公司和建房的人,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3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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