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应该支付,要求你们承担律师费应该无法律依据。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事宜:
我公司员工在我公司任职三个月,在此期间未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其他协议,到第三个月的一天,就突然找不到人了,脱离岗位,也没与公司任何人辞职,这名员工去仲裁,要求我公司支付工资及返还资格证书,且仲裁庭已经支持他的请求,作出总裁裁决。
我公司对仲裁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已经受理,请问我公司应该依据哪条法律提供什么证据才不用支付这名员工的工资,律师费呢?(我公司已经和这名员工沟通过,证书可以返还,但是拒绝支付工资和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