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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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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775什么是编号?

毕业生就业

您好:

我是江西某高校的毕业生。您好:

我是江西某高校的毕业生在学校的招聘信息网里看到了一则招聘信息,最后也被某公司录用了(很多学生被录用)。

我们也按规定交了就业推荐费300元,可是当我们去到时,做身体检查,却说务必要视力达到0.8以上,但这个要求当初在招聘时只字未提。

我们很多人都不过视力这一关,跟学校沟通了,就说了个抱歉。

但我们的300元也就要不回来了。但我们的300元也就要不回来了这不明摆着骗人吗??学校也不负责任。

他们来学校招人,学校应该要做清楚工作啊。他们来学校招人,学校应该要做清楚工作啊我们一共41个人。

可想而知,骗了多少人的血汗钱啊??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咨询者:fa113226江西
[咨询时间:20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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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10 22:10
魏国鹏
法律规定公司在招聘时不能收取所谓的就业推荐费等,公司收费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们有权把这300元的费用要回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你们可以联合起来到法院起诉要回向其交的推荐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马国华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83387619
积分:1258
]
回答时间:2010-01-10 22:53
马国华
就业推荐费300元,是哪里规定的? 学校是不应该收取这样的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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