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家电子有限公司的员工, 我们公司现在给我们放长假,也没有说解体或者其它的,我们九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按公司规定,11月5号为发工资日,现在厂方领导没有给具体答复,算不算拖欠我们的公司?或者讲,我们应该怎么办,去告公司,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