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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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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743什么是编号?

租赁合同

我的店面是从一人手上租来的,定了三年的协议,现在协议还有一年没有到期,我的房东把店面卖给了另外一个人,他们卖、买房的时候没有把我的店面租期提现,现在买去的房东叫我搬走,你说我该怎么办,还有我的压金没有地方收回。

咨询者:fa113156福建
[咨询时间:2010-01-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09 19:05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买卖不破租赁”,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新房东让你搬走,解除合同,其应承担违约责任,其承继了原来的租赁合同,押金亦应结算后由其退还。
马明刚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604598000
积分:1889
]
回答时间:2010-01-09 20:11
马明刚
你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9 21:27
魏国鹏
原房主把房屋卖了,你们的租赁关系依然对新房住有效,新房住必须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否则其就构成违约行为,这就是法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现在新房住要你搬走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继续租用房屋,或者要求新房住赔偿你押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及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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