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大朗中心花园租了一个楼的第二层(此楼为一私人在小区买地皮所建)租期为2年(还有9个月到期),房屋用途为居住。
但三个月前,此房东把一层租给了一个洗车行,有的洗车设备在外边就在窗下,工作时噪音很大,在装修时就告诉房东噪音过大,我们就不能再租。
现在想退租,房东不退还我的押金。现在想退租,房东不退还我的押金是我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该向什么部门反映问题?广东有没有此类仲裁或调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