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是司法机关,对你们的责任划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没有法律强制力,你没有义务遵守。对方属于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依法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他的情况属于上述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工伤。
2.对方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单位为其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无权对你进行罚款,因为公司不是司法机关,无权对你进行处罚。
3.你无须承担她的后期治疗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应该由工伤基金支付。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他的情况属于上述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工伤。
2.对方的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单位为其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无权对你进行罚款,因为公司不是司法机关,无权对你进行处罚。
3.你无须承担她的后期治疗费用,因为这些费用应该由工伤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