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将房屋出租给你,应该保证你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而房东没有将摄像头打开,致使的你损失无法追回,属于房东没有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该赔偿你的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在租房里丢了笔记本电脑,价格为3800元,昨天刚丢的时候去房东那里查看录象记录,却发现摄像头竟没有开,平时都开着的,另外房门上的锁是好的,就是我锁在门外边的挂锁(银白色的)被撬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房东索赔,如可以的话,我需要一些什么资料,以上我需要您的帮助,请给予协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