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与彩礼给男方造成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双方虽然举行婚礼了,但是没有登记结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民事赠与行为,是以登记结婚为条件的。
法律依据是《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1-07 10:3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