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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房丢东西,房东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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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47什么是编号?

在租房丢东西,房东是否应该赔偿

我在租房里丢了笔记本电脑,价格为3800元,昨天刚丢的时候去房东那里查看录象记录,却发现摄像头竟没有开,平时都开着的,另外房门上的锁是好的,就是我锁在门外边的挂锁(银白色的)被撬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房东索赔,如可以的话,我需要一些什么资料,以上我需要您的帮助,请给予协助,谢谢!

咨询者:fa11298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0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华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527436188
积分:534
]
回答时间:2010-01-07 10:09
魏华
你和房东是房屋租赁关系非物品保管关系,房屋交付使用后,使用人具有保管自身物品的责任,除非和房东有特别约定,比如房东也提供保管财物的义务,否则房东不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是小偷,不是房东。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7 10:37
魏国鹏
房东把房子租给你应该保证你人身和财产和安全性,但是没有提供合格的摄像头,致使你的损失无法追回,房东存在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08 18:06
熊世松
可与本律师联系158183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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