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几年前在拍卖行买的一处房产【当时拍卖行为我办了手续】后我将一半卖给别人,当时我和这个买房的人关系很好,因当时他没车库我便将我二楼底下一间空房以3千卖给他,并嘱咐以后卖房时不能随其一起卖,当时一切买卖都只是口头协议,现在他要卖房并把车库联在一起,我多次找他协商我愿意以卖他时10倍价格再买过来【参照别人买卖房价现在这间房最多增值5--6倍】没能达成协议,请问骆律师如果最后为此打上官司我胜败如何,如果我惨败我真是应了‘好心无好报’。
现在我该怎么办才好,还请律师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