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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骗走3万块,没有证据,如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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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39什么是编号?

被人骗走3万块,没有证据,如何追回

通过朋友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我们这里是小县城,聊几句就谁的朋友认识谁。

所以当时也就相信她了。因为她急用,也就没让她打欠条。

总共是3万,有一万是零散给的,有两万是一下子给的。后期让她补欠条,她不补。

两万块的欠条,当时逼她写了份,不过当时她写的很潦草,并且署名不是她的名字。

现在人跑了,去她父母家,她父母也说找不到人。

当时她说的借口和很多她家庭的情况都是假的,她跑了之后联系不到了,我才找人打听到她家,去她家了解的情况。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那个两万的欠条能否作证据呢。

要报案的话,能否以诈骗罪来报案?能否用那欠条做证据呢?

我的3万块钱能否追回呢?

如果她没有偿还能力的话,我能否向她父母追讨呢?

她26岁了。

补充说明:
报案的话,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立案以后的出警,需要我提供出警费用吗?(我听朋友说要提供出警费用)
如果需要,那一般是一次多少钱呢?
咨询者:fa112972山东
[咨询时间:2010-01-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6 22:10
魏国鹏
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诈骗罪,你不需要再提供其他的证据了,那个2万元的欠条可以作为证据,只要是她书写的就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你不需提供证据,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即可。
对方构成了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你可以在审判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10-01-06 22:17
苏村野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要写一份报案材料,将上述内容详尽地叙述,尽可能提供证据,欠条等,最终公安机关立案会具体侦查,公安机关侦查不需报案人支付费用的。
孟凡广律师
[地区:山东-泰安市
手机:13792148836
积分:335
]
回答时间:2010-01-09 17:15
孟凡广
:要写一份报案材料,将上述内容详尽地叙述,尽可能提供证据,欠条等,最终公安机关立案会具体侦查,公安机关侦查不需报案人支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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