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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要抚养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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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27什么是编号?

我还要抚养她吗.

我的母亲三十几年前生下我之后把我送了人家,之后她又嫁了两家,请问我们之间还有关系吗,我还要抚养她吗.

咨询者:fa112950广东
[咨询时间: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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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6 17:43
魏国鹏
你母亲在30几年前把你送给了人家,虽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是该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1992年),你和被收养人之间形成了事实的抚养关系,这一点,在现实中都是这样办理的,你和你亲生母亲之间的义务也就随之解除,不再对其承担赡养的义务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你不再负有赡养的义务了。
魏国鹏律师于 2010-01-06 17:4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福旭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97956789
积分:810
]
回答时间:2010-01-06 20:17
周福旭
我同意上面律师的意见
白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701307836
积分:306
]
回答时间:2010-01-06 20:23
白琳
从法律上讲,你与他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那与你母亲的抚养和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已消除。当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赡养她。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08 18:12
熊世松
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仲玉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146366977
积分:4232
]
回答时间:2010-04-19 21:07
仲玉华
你好!如果你和他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那么你在法律上没有赡养她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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