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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人失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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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626什么是编号?

借钱不还,人失踪怎么办

借了我5000元不知可以起诉吗,怎么起诉。

咨询者:fa112947湖南
[咨询时间: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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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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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6 16:46
魏国鹏
如果人失踪了,应该尽快起诉,不要等他出现了再起诉,免得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是2年,自其应该还债的时间开始计算。
等待这人出现后,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陈剑峰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910909615
积分:2183
]
回答时间:2010-01-06 16:51
陈剑峰
知道该人的姓名和户籍所在地吗?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214
]
回答时间:2010-01-06 17:15
知道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后,应尽快向借款人当地基层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有1、原告具有诉讼主体资格;2、有明确的被告;3、有明确的诉讼请求;4、法院有管辖权。符合这4个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的你的起诉。即被告失踪与否不影响法院受理你的起诉。
法院受理后,公告送达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后,借款人未能按通知的时间出庭的,法院一般会对借款人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你胜诉。进而你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向借款人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借款人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实现你的债权。
周福旭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97956789
积分:810
]
回答时间:2010-01-06 20:17
周福旭
我同意上面律师的意见
白琳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701307836
积分:306
]
回答时间:2010-01-06 20:20
白琳
可以起诉的。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10-01-08 21:08
熊世松
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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