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别的小朋友的那个孩子的家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对学生有监护的义务,应该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所以学校应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学校和那个孩子的应该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2.你的孩子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学校和那个孩子的应该各自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2.你的孩子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