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未满合同期提前给我下达了不再续约的通知及待岗通知,请问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另外,我的工资6000(税前),而公司给我按2000的基数缴的四险,请问他们这样是合法的吗?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么?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补缴保险的事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