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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团体险缴费期内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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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5899什么是编号?

中学生团体险缴费期内出险

我孩子连续投保学校团体险多年,可今年9月9号出险身故,学校每年都是10月底收齐给保险公司,按9月1号计费出险理赔,可孩子身故了他们说主体不在了就不收了没有保单号就不能理赔,出现了主体不在就不能缴费,主体在就能缴费理赔,我们交的是9月1日的费1-9日主体是在的是他们跟学校办手续滞后,而且每年都是这样各方都是约定俗成认可的事情,我觉得借主体不在拒收之前缴费不生成保单的做法有失公允,请求律师给予帮助!

咨询者:fa295911北京
[咨询时间:2011-11-0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11-09 08:06
牛国荣
你孩子出险是在投保的保险期限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维权.建议审查孩子的保险合同内容.
夏尔棋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5910663692
积分:640
]
回答时间:2011-11-09 08:13
夏尔棋
你好!
保险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理赔.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咨询15910663692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11-09 10:25
赵江涛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11-09 16:20
刘子若
如果你孩子是在保险期内出险的,保险公司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理赔,如果协商不成的,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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