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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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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65891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仲裁

甲公司在珠海,乙公司在肇庆端州,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所在地在高要南岸镇。

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现双方发生纠纷,问该案可否仲裁?由哪一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咨询者:fa295899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0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永斌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263271797
积分:849
]
回答时间:2011-11-09 09:01
刘永斌
如此约定被认定为约定不明(如工程地所在地没有仲裁委或有多个仲裁委),则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如确想仲裁,双方可重新协商选定。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1-11-09 13:07
李翠英
可以仲裁。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进行仲裁。
邹兵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15261454
积分:9369
]
回答时间:2011-11-10 09:50
邹兵
可以向工程所在地----高要南岸镇仲裁委申请仲裁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1-11-10 12:10
杨艳国
要看高要的仲裁机构是否具有唯一性,没有或者有多家均视为没有选择,应由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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