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遗产继承 > 

婚姻继承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6511什么是编号?

婚姻继承纠纷

我的奶奶的父亲死后留下3万块钱但是那个后娘说不分我奶奶钱说我奶奶没进到义务我奶有五子妹没有兄弟但是那个后娘说我奶奶的父亲没给他留的有现在人已经死了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那个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我的qq69077330。

咨询者:69077330贵州
[咨询时间:2010-01-0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0-01-03 11:17
赵井燕
你奶奶对该遗产有继承权,他人无权剥夺,你奶奶可以主张继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01-03 12:07
魏国鹏
你奶奶是对于其父亲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不论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这项权利是法定的。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奶奶是其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是合法的,其他人无权干涉。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1-03 14:34
殷国丰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你奶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继承的。你们可以诉讼解决。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登陆我的网站http://yinred.fabao365.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6号枫桦豪景A座6单元1001 (100053)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欢迎来电来函!
周福旭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97956789
积分:810
]
回答时间:2010-01-03 19:54
周福旭
您好:
你奶奶是有继承权的,但对于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多分一些财产。他人可以少分一些。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